近日,一面印着“捍卫正义 维护公平”的锦旗在鱼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熠熠生辉,朱女士和杨女士激动地握住仲裁员的双手:“没想到这么快能拿到补偿!”这场非全日制用工劳动纠纷,在仲裁员的专业调解下画上圆满句号。
今年2月淘优配,在某校从事宿管员的朱女士和杨女士突然接到校方的单方面解聘通知。每月仅1000元的微薄收入,让她们不仅为生计发愁,更对突如其来的失业感到迷茫。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人依法申请仲裁,要求校方支付最低工资差额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案件受理后,仲裁院即刻启动“女职工维权快速通道”,仲裁员全程跟踪指导证据收集、文书撰写,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庭审阶段,双方对劳动关系性质、赔偿标准等核心问题各执一词,庭审一度陷入僵局。仲裁员及时出具校方提供的考勤表等证据,指出两人实际工作时长每天最长不超过4小时,符合非全日制用工特征。“非全日制用工终止时虽不用支付经济补偿,但小时工资必须达标!” 面对校方“临时用工无需补偿”的说法,仲裁员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向校方负责人逐条解读。经核算,两人实际所得工资低于法定标准。
把握校方负责人态度转变契机,仲裁员果断采取“背对背”调解策略:一方面向校方负责人释法明理,明确告知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耐心向朱女士和杨女士解释非全日制用工的特殊性,现场核算工资差额。经过三轮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校方分别补偿两人15,000元和17,000元,款项当场到账,纠纷圆满化解。
今年以来,鱼台县仲裁院针对妇女、农民工等维权案件,全面推行“优先受理、优先调解、优先结案”机制。今年以来,共受理案件29件,案件调解成功率100%,下一步,鱼台县仲裁院将持续优化服务流程、拓展普法宣传形式,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护航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更坚实法治保障。
(通讯员:班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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